全体中高职学生:
为进一步规范管理,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我院中高职学生因各种事项需要,到教务处申请出具在读或学籍等证明(以下简称证明)的,须按以下要求办理:
1、证明原则上按学校统一格式出具、不允许代开;
2、学生在申请证明时,需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(户口册)原件或复印件;学生证(照片、钢印、注册章等信息必须准确完备)原件。
3、申请证明时需说明证明使用原由,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4、需要在证明上盖学院公章的,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按学院相关规定申请办理。
特此通知
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教务处
2017年5月26日